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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中医药大学档案馆库房管理制度
日期: 2022-07-22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

一、档案库房是存放学校各类档案的重要地方,除本馆工作人员外,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。

二、库房应贯彻“六防”(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虫、防尘、防晒)、“四不”(不损坏、不丢失、不失密、不泄密)方针,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。

三、库房内应备有防火设备,严禁吸烟及放置易燃物品。

四、保持库房整洁,框架排列规范,标识清晰醒目,及时补充杀虫灭鼠药物。

五、注意气候变化,及时调节库房内的温湿度。保证温度要控制在14-24℃,±2℃之内,相对温度要控制在45-60%,±5%之内。

六、库房内应使用白炽灯作为人工照明光源,不宜使用荧光灯,以减少紫外线对档案的损害。

七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,每半年或年终要对库房及档案的保管、保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解决。

八、档案人员要经常核对库房档案,定期统计,做到账、物相符。

九、为维护档案的历史真面貌,对危害档案的行为,档案人员有权进行抵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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