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(室)、学院(部)、医院、馆(中心):
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,有效保护利用档案资源,提高我校档案管理水平,促进学校档案工作发展,《山西中医药大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(修订)》经2022年12月14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,现予以下发,请遵照执行。
并请各部门根据附件3《山西中医药大学各单位(部门)归档时间安排》按时完成2023年度归档工作。对于在归档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请及时与学校档案馆联系。
联系人:肖老师 夏老师
联系电话:0351-3179768
山西中医药大学
2022年12月28日